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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暂停浙江奔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404型拖拉机补贴资格通知 |
2015-7-20 |
【2015】-99号
各市(州)农委、公主岭、梅河口市农机局、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近期,根据县(市)农机部门反映,并经我委调查核实,浙江奔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北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宁波甬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生产的404型拖拉机,存在用同一推广鉴定型号、生产销售轴距不同的两个产品(俗称:大桥、小桥)的行为,违反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相关管理规定。 为严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维护农民的权益,决定在全省范围暂停上述三家生产企业生产的404型拖拉机的补贴资格。同时将已结算的轴距为1850㎜404型拖拉机不予结算;对经过推广鉴定的轴距为1960㎜(1955㎜)404型拖拉机在补贴系统封闭前且已核实的可正常结算。 各补贴实施单位,要做好对上述三家企业暂停补贴资格的后续处理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全面加强购机补贴机具销售市场监管,严防个别农机生产(销售)企业“以小套大”和重复核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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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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