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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650多万辆农用车交由公安机关管理 |
2005-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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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5月9日电 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从5月10日起,河南省在全国率先将农用车及其驾驶员的管理职权明确划分,以农田作业为主的拖拉机及驾驶员由农机部门注册管理;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农用车辆及驾驶员则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出台前,农机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有对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农用汽车及其驾驶员的管理权,农用车辆交叉管理、管理混乱等问题十分突出。据统计,河南省在农机部门登记注册的三轮、四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有250万辆,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70万辆,但是实际上,还有大量农用车辆没有登记注册,河南省公安交通部门今年初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除去拖拉机,全省仅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载人载物常在公路上跑的农用车辆总数超过650万辆。与此同时,大批未受过专业培训的驾驶员驾车上路,造成农用车辆交通事故居高不下。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明确要求,载人载货上路的三轮车和低速货车及其驾驶员由公安交通部门管理,农田作业的拖拉机等车辆及驾驶员由农机部门管理。据此,河南省公安厅与农机局商定,从5月10日至7月30日,两管理机构进行业务移交。
河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部门表示,待移交工作完成后,将对全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进行全面清查,加强管理,重点是对应登记注册而未登记注册的车辆加强管理,并对驾驶员进行培训,杜绝无证驾驶。
2005-05-10 新华网 作者:郭久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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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中国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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