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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粮食临时存储收购计划启动 |
2008-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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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吉林省农委了解到,为保护农民利益,稳定粮食价格,增强市场调控能力,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出台对吉林省粮食临时存储收购计划,在吉林省临时收购玉米180万吨,稻谷120万吨,大豆21万吨。对收购吉林省的粮食实行:玉米二等品(标准水)每市斤0.75元,稻谷三等品(标准水)每市斤0.93元,大豆三等品(标准水)每市斤1.85元,相邻等级减价0.02元/斤。目前,稻谷的收购工作已全面展开。全省78个稻谷收购点包括在吉林省的国家粮食储备库全面敞开,开始实行政策性、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挂牌收粮。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朝阳国家粮食储备库的门前一大早卖粮的车队就排起了长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农民卖粮的积极性如此高,是因为近期国家出台的好政策,10月中旬吉林省自然稻谷收购价格每市斤在0.85-0.88元之间,保护价出台后每市斤的价格提高到0.93元。
为了方便农民卖粮,全省共设立稻谷收购库点78个,大豆收购库点16个,截至目前,全省35个县市85个库点累计收购中央储备大豆2.76万吨,收购国家临时储备稻谷13.2万吨,玉米的收购计划正在落实当中,据测算,今年吉林省470亿斤商品粮按照国家出台的收购价格计算,全省农民可增收43.7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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