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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6月13日起部分植物油取消出口退税 |
200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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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3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从2008年6月13日起取消部分植物油的出口退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3日联合发布调整部分植物油出口退税的通知,并列举了取消出口退税的植物油清单,其中包括豆油、花生油、橄榄油、棕榈油、葵花油和红花油、棉子油、椰子油、芥子油、玉米油以及人造黄油等约20种植物油产品,涉及36个税目。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国家调整部分植物油出口退税,旨在进一步控制国内植物油产品出口,稳定国内市场供应。
从国际上看,国际农产品价格的持续上涨带来植物油价格的大幅上涨。联合国粮农组织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5月底联合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受需求增长迅速、气候变化、生物燃料推广以及投机因素等影响,未来10年内国际农产品价格依然会维持高位。报告预测,扣除通货膨胀因素,未来10年内,植物油价格可能比过去10年的平均水平上涨50%。
从中国国内看,国际植物油价格高涨引发植物油出口增多,导致国内植物油供应紧张,植物油价格也不断上涨。对此,今年5月,商务部曾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植物油出口政策,同时加快植物油自动进口许可证发放,协调质检、海关等部门为企业扩大紧缺品种进口提供便利。5月28日,财政部也发布通知,决定在今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将椰子油和橄榄油等国内紧缺产品的进口税率分别由10%、9%降低至5%。(记者韩洁、罗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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