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保护性耕作信息化远程电子监测全覆盖的通知》《关于开展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与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数据对接测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网上发布通知公告备案电子监测设备安装服务企业。
一、企业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经省农机部门认定,并与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对接成功的农机作业远程电子监测设备企业。
2、监测数据能够与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有效对接且与深松整地、条旋作业、深翻作业及其它农机作业监测数据兼容的企业,作为我区保护性耕作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备案安装服务单位。
3、远程电子监测设备企业提供的设备必须在全省其它县市使用过,并达到数据平稳对接,照片清晰可辨。同时吉林省农机管理中心认可,否则不予备案,更不许私自安装。
二、相关要求
1、远程电子监测设备企业收费必须要趋于合理,符合市场规律,用户能够接受,收费价格要公开透明,同时要在农机部门备案。
2、农机部门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履行承诺不到位的企业作出处理决定,并上报省级管理部门。
三、备案时间及事项
1、备案时间从吉林省农机化信息网上发布时间开始至2026年4月15日16:00时结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2、有意参与宁江区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安装服务的企业需要主动到农机部门进行备案,农机部门不做特殊邀请。
3、备案成功,最终经过审核筛选确定的企业作为宁江区保护性耕作信息化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安装服务单位。
4、备案企业填写回执表,同时负责人签字、盖章后PDF版发送至邮箱2579722126@qq.com。联系人:雷广荣,电话: 18843011304。
附件:备案回执.docx
松原市宁江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