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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召开吉林省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2007-2008年度项目验收会议的通知 |  
                  | 201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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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农机字〔2010〕304号 
 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吉林省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2007~2008年度项目总结验收会议定于7月上旬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7月8~9日,会期一天半,7月8日13∶00~14∶30时报到。
 二、会议地点
 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神农山庄温泉宾馆(长吉图高速九站出口下),会议报到当天(13∶00~14∶30时)九站出口有工作人员接待、引路。
 三、参会人员
 1、承担2007、2008年度吉林省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的承担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各一人;
 2、列入2009年度吉林省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的承担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员各一人(与2007、2008年项目单位相同的不另行增加人员)。每个单位参会人数2人。
 四、会议内容
 (一)参观吉林市水稻保护性耕作示范田现场;
 (二)吉林市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经验介绍;
 (三)省农委领导讲话;
 (四)项目验收。
 五、会议日程
 7月8日下午,参观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永丰村水稻保护性耕作项目示范田现场;听取吉林市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项目执行情况经验介绍;省农委领导讲话。
 7月9日全天,项目验收会议
 项目承担单位汇报项目执行与完成情况;验收委员会专家对项目验收材料及工作汇报进行审查和质疑;考核、评审、汇总,形成项目专家验收评价意见。
 六、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请严格按要求派员参会,不得超员;
 (二)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家质疑10分钟内;同一项目两年度实施的,两年度项目执行情况一并汇报,差异部分应区分年度分别汇报,总计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家质疑时间15分钟内。
 (三)参会人员报到时将项目全套纸质验收材料一份、项目总结单行材料5份及电子版、幻灯片汇报文档,交工作人员录入电脑并发放给专家。各项目承担单位需按规定时间提前做好相应准备,确保按时报到、按时参会,不得缺席。
 (四)乘火(汽)车参会人员,请自行与吉林市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联系接站事宜,会议不统一安排接站。
 (五)会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参会人员严格按要求填报参会回执,以便安排食宿等。
 七、联系方式
 (一)省农委农机局
 联系人:刘玉梅、郑铁志
 电 话:0431-88906324(传真)、13224373372
 邮 箱:lym9715@163.com
 (二)吉林市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洪 杰0432-64896807 13844206110
 曹卫军0432-64896815 13944231009
 徐 枫0432-64896815 13039270808
 附件:1、项目验收分组及排序表
 2、参会回执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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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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