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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
20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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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国务院综改办在长春召开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座谈会,邀请国家有关部门和部分省份的农村综改办主任,就全国农村综合改革中积累的经验,遇到的问题及采取的对策等进行交流和探讨,并前往前郭县实地考察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国务院综改办主任王卫星主持座谈会。吉林省农委主任、综改办主任任克军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吉林省农村综合改革进展情况。
2004年,吉林省被国家确定为两个免征农业税试点省份之一,拉开了全省农村综合改革的序幕。经过几年的努力,吉林省农村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在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机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国有农场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和化解乡村债务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
在乡镇机构改革方面,吉林省通过优化乡镇布局,调整内设结构,实行乡镇党政干部交叉任职,整合乡镇站所等措施,全省乡镇职能发生了明显转变,由以往驻村包组督促群众的工作方式转为用政策激励、典型示范、服务引导的工作方式,干群关系显著改善。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出现了“五变化、一提高”的可喜局面。表现在: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经费投入不断增加,中小学校舍得到改造,全省农村乡镇初中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和微机教学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师资质量明显提升,全省农村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59%。
目前,吉林省基本形成了新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框架,普遍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方式。
在国有农场改革方面,吉林省采取了三步走,第一步税费改革后,国有农场农工承包土地垧均负担由734元减少到130元,第二步实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经费由省、市、县和企业共同承担,第三步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启动。
2009年,吉林省按照国家部署在前郭县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全县一事一议兴办村内公益事业项目55个,集体和村民投资及村民投劳折资共投入989万元,省财政奖补330万元。2010年,全省各县都将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
2009年吉林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14.62亿元,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993-2005年的义务教育债务9.88亿元全部化解,并防止学校举新债还旧债或挤占教育经费偿还债务。目前,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还剩8.32亿元,准备在2010年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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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委信息中心 田晓亮 丁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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