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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 |
2009-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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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和加快全省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化进程,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具体实现方式,近日,我省制定并下发了《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等级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确权登记,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关系,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按照确保稳定、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和民主协商的原则,今年我省将在德惠市布海镇义和村四社、大安市太山镇张家村、延吉市三道湾屯田村和吉林市昌邑区二家子乡耿屯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均在此次确权登记范围之内。对于农村土地权不清的,要依法确定所有权后再开展确权登记。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主要内容有:摸清农村土地面积的底数,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
《方案》要求,各试点市、县要切实加强对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农业、财政、国土资源、林业、司法、信访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确权登记所需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负担,不得向农民收取。同时要加强对县、乡、村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素质,各级农村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通报登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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